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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坚持不离婚,律师介入成功助力调解离婚

2019年12月13日  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zllccfg.com/
  案情简介
  李先生到所咨询:李先生与马小姐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李先生父母为双方出资购置房产一套,登记在李先生名下。马小姐认为房产应登记在双方名下,为缓解父母与妻子的矛盾,李先生承诺将来购买第二套房产的时候写马小姐名字。后来双方因马小姐不愿过早生育而矛盾不断,夫妻生活名存实亡。李先生认为拖着不离婚,对双方及各自家庭来说都是一种负担,遂提议离婚,但马小姐坚决不同意离婚,也不愿妥协生小孩。
  李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申茵、潘晶律师团,预约到所面谈咨询,李先生希望能尽快离婚,协议离婚最佳,实在不行只有诉讼离婚。申茵、潘晶律师团全面了解完李先生的情况后,建议先委托律师介入与对方调解离婚,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同步做好诉讼的准备。李先生通过面谈对团队律师的专业和经验有了详尽的了解,当场委托律师介入调解。


  办案经过
  一、梳理案情,收集证据
  团队接受委托后,首先拟定材料清单,建议李先生收集提交与夫妻婚前/婚后感情、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材料,并详尽了解双方关于离婚的具体沟通情况。前期通过对案件证据材料的梳理,团队拟定书面取证方案,指导李先生补充双方多年感情不合、夫妻生活名存实亡的相关证据;同时要求李先生收集房产系其父母出资购置的凭证。在团队的全程指导下,李先生顺利收集到相应证据材料。
  说到这里,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既然要协议离婚,又何必收集诸多证据材料呢?这是不是无端加重了当事人的负担?其实不然,老话说得好“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论最初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还是只有一方选择协议离婚,我们都建议当事人协议的同时做好诉讼准备,因为调解离婚/协议离婚中涉及到太多突发情况,在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前均有诸多不确定因素,故同时做好两手准备非常有必要,这也是团队长年专办婚姻家事案件得来的经验。


  二、确定调解方案
  之后团队根据双方过往的沟通情况综合分析马小姐心态:其既不同意离婚也不愿为了缓解双方婚姻关系而生育子女,另外在双方的沟通过程中又颇多反复及顾左右言他的一些矛盾言行。团队婚姻律师认为,马小姐的真实想法不一定是因不舍夫妻情义而不欲离婚,其关注焦点更多的是放在财产分割上。团队律师根据现有判断,从法律角度向李先生解释双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可能性,并确定后期调解方案的部署。
  本案李先生名下的房产系其父母出资290万、李先生出资近20万购买,且登记在李先生名下,即使考虑到李先生父母出资较多的事实,但在实践中对于房产所有权的认定有一定的争议,并不能完全认定该房产属于李先生父母对其个人赠与;同时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理财等资金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理解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的分割原则之后,同意在财产分割上作出一定让步,其名下的房子现价值约600万,综合考虑双方名下存款的差额,李先生表示最多可补偿马小姐250万。


  三、律师介入调解
  了解到李先生的底线后,团队律师马上制定详细的沟通、调解文字方案,经李先生确认细节后通过电话与马小姐沟通。首先,从法律角度向马小姐解释如果涉及到诉讼,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将面临的分割情况,让其自行咨询律师权衡利弊;其次,提出调解方案供其思考,表达我方和平解决的诚意。马小姐最初不同意我们的方案,仍然坚称不同意离婚。马小姐的回复在我方意料之中,团队律师表示任何问题都有解决方法,目前的和平方案,是律师的建议也是李先生的慎重决定,如果确实无法调解,也仍有诉讼这个解决途径。清晰表达我方主张后,团队律师决定暂缓沟通,给马小姐考虑的时间。两周后马小姐主动联系李先生,表明离婚也可以,但是房子系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其有权分割至少一半,而且现在是李先生提出要求离婚,李先生必须对其有所现金补偿,要求李先生离婚时一次性补偿其400万。
  面对马小姐畸高的补偿方案,李先生非常生气,认为马小姐狮子大开口,当下表示不妥协,要求团队婚姻律师直接起诉。基于节约双方时间和经济成本考量,团队律师安抚李先生的情绪后,建议其冷静,并提议再与对方沟通几轮,谈判本就是拉锯战,不宜过早放弃。此后我方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与马小姐沟通了八轮,最终成功降低其心理预期,确定房产归李先生所有,由李先生补偿马小姐150万,双方协议离婚。本案经多轮沟通,且最后双方对于补偿款项的支付、协议的表述亦存在不同意见,但通过团队婚姻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成功调解离婚。


  律师结语
  团队邹芷芬律师全程参与并主导了此次调解,李先生对结果非常满意,并认为邹律师是真正站在客户立场想问题的有职业水准的好律师,坚守阵线,不轻言放弃,为客户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邹律师认为,调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双方交锋的过程中,协商、交涉、进攻、防守都要掌握节奏及技巧,每个步骤环环相扣,必要的时候还需耐心等待,伺机而动,运用好心理战术才能克敌致胜。取得满意的初步结果,达成合意之后仍需妥善处理好协议条款方能无后顾之忧。
  实践中当事人遇到离婚的问题,都希望能尽快解决,早日解脱,但事实上婚姻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可轻率而为。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如何与对方沟通、斡旋,协议离婚如何表述、条款如何设置、协议如何履行都是至关重要的;诉讼离婚更需步步为营,证据如何收集、组织,法庭辩论,诉讼策略等等都会直接影响案件后期走向。而且个案情况不同,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成功调解,故调解策略的安排、沟通方案的及时调整都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最终结果,申茵、潘晶律师团提示,不管选择何种离婚方式,专业律师的介入对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好更快解决婚姻问题都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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