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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诉请损害赔偿如何取证?

2018年10月25日  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zllccfg.com/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018年通过大数据统计发布的《离婚纠纷案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140余万件一审审结的离婚案件中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占比有14.86%,77.51%的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虽然从数据本身看来,似乎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比并不高,但由于涉及家暴的案件大多矛盾激烈,一旦涉及家暴且诉之法庭的离婚案件几乎无法调解不离,最终离异率是极高的。
  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已经出台的《反家暴法》也通过了一系列规定,以期保护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遏制。但回归到司法实践中,主张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并不能仅凭口述,需要结合完整的证据链予以印证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广东风泽律师团婚姻家事团队在此就离婚案件如何取得家暴相关证据作如下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使用手机、录音笔等实时记录一方实施家暴的全过程,此种取证方式在涉及“冷暴力”与“经济暴力”时,可以实现有效举证的目的。同时,对于伤害人身安全的家暴行为,此类证据的证明效力也是比较强的。在团队承办的诸多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当录音里清晰可辨的施暴者打人的阵阵声响在庭审上播出时,听者都深感震憾,对法官的心证产生的巨大影响力不言而喻。
  二、发生家庭暴力后,应当立即报警,并务必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回执、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家暴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可作为家暴的证据。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的病历、住院出院记录、医疗交费单据等医疗记录可作为辅证证明该方遭遇家暴的事实,并可以据此主张家暴遭受的损失。
  四、遭受家暴的一方曾通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双方的工作单位、妇联等单位进行控告的,对应部门或单位进行的调查笔录与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
  五、对于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遭受家庭暴力一方可以在家里客厅、卧室安装摄像头,便可全程录音录像记录下来。因为摄像头是安装在自己家中,并没有侵犯到第三人的隐私,通过此方式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六、目睹了家暴情形的朋友、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出庭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
  七、夫妻双方的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聊天记录里一方承认自己家庭暴力的,该部分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八、一方施暴后悔过承诺改正的悔过书、改正书、保证书等,此类证据在民事诉讼法上属于书证,证明效力极高。
  上述取证方式,遭受家暴的一方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落实,虽然对于家暴行为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都是被坚决抵制的,但是也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去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存在,毕竟法庭是讲究证据的地方,主张遭受家暴的一方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才能避免诉讼中百口莫辩的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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