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深圳离婚手续律师,深圳离婚起诉律师,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难题大解惑

2018年4月24日  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zllccfg.com/
  核心内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指哪些费用,是不是仅仅指生活费呢?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解决及抚养数额如何决定的?下面由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指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或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对于这些费用,父母只有道义上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解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相关知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两部分。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费是相同的,在子女随一方生活的情况下,他方应负担必要的费用。

  关于抚养费的多少,一般根据给付者的实际经济能力而定,一般不超过其收入的30%,至于抚养的期限,通常是自离婚时起,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所谓能够独立生活,是指子女能够以自己的......【全文阅读】

  抚养费的范围和数额如何确定?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全文阅读】

  假如您觉得下面文章对您有用,请点击:

  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的判决标准

  婚姻法子女抚养栏目,为您提供子女抚养费的法律知识,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您解答子女抚养费问题。


联系我们申茵律师团

律师电话:13823139735

QQ:3572083912       邮箱:fengzelaw@163.com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21-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