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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与翟先生原系夫妻,生有一女,原房屋的产权登记在翟先生的名下。 2002年10月,双方订立“协议离婚家庭房屋与财产分割”协议,约定翟先生一次性付给罗女士3万元现金,今后一切家庭财产和位于本市s路的房屋财产全归女儿所有,如有变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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